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2013082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编辑:登封楼市网
2013年09月03日08:25
来源: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
摘要: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6(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6(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如下:
宗地一、位于开源路与大众路交叉口东南角,东至中国人民银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西至开源路,南至平顶山明晟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北至大众路,面积11817.62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商业用地,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不大于9.5,建筑密度不大于57%,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中,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比重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2%。竞买保证金为8700万元,起始价为551万元/亩,增价幅度2万元/亩。
宗地二、位于开源路与轻工路交叉口东南角,东至规划道路、平顶山市市政工程公司,西至开源路,南至规划道路、平顶山市市政工程公司,北至河南省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马庄村、开源路,面积24543.2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商业用地,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不大于4.2,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比重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0%。竞买保证金为6000万元,起始价为190万元/亩,增价幅度2万元/亩。
宗地三、位于矿工路街道陈庄村,东至规划道路,西至已征国有土地、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矿风井),北至已征国有土地、规划道路,面积61897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商业用地,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比重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5%。竞买保证金为8000万元,起始价为104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
宗地四、位于矿工路街道陈庄村,东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平顶山市第二高级中学、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矿家属院),南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面积58607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商业用地,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不大于4.0,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比重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竞买保证金为13000万元,起始价为165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
宗地五、位于矿工路街道陈庄村,东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陈庄村,面积11855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商业用地,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不大于1.9,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22.5米,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比重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竞买保证金为1600万元,起始价为101万元/亩,增价幅度2万元/亩。
宗地六、位于凌云路北段东侧,东至市四十六中、武庄村,西至西高皇村、武庄村,南至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铁路,北至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三环公司,面积5359.25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不大于7.2,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竞买保证金为1100万元,起始价为162万元/亩,增价幅度2万元/亩。
二、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以往有拖欠出让价款、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不得参加竞买。
三、竞买申请、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29日至2013年9月27日,到平顶山市大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7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3年9月2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挂牌时间为:2013年9月18日10时至2013年9月29日10时;
四、本次挂牌活动答疑会定于2013年9月10日9时在平顶山市大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宗地一由卫东区国土分局负责答疑、宗地二、三、四、五由新华区国土分局负责答疑、宗地六由卫东区国土分局负责答疑,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
五、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报名时, 须出具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贷、转贷和募捐资金等行为的书面承诺及商业金融机构资信证明。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约定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合同受让人等内容;属联合申请的,申请时应提交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此次挂牌成交价款包含以下费用: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拆迁安置补偿费、土地出让纯收益及土地出让费用。
5.宗地一应执行市政府对《关于建设路街道诸葛庙村新李堂村及周边开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批复》(平政文〔2009〕128号)的批示精神、宗地二应执行市政府对《关于湛河区马庄村城中村开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批复》(平政文〔2010〕116号)、宗地三、四、五应执行市政府对《关于新华区陈庄村开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批复》(平政文〔2010〕12号)、宗地六应执行市政府对《关于武庄村平安大道以南地块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批复》(平政文〔2011〕123号)的批示精神。
六、本次挂牌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将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顶山市大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出让结果。
七、竞买保证金帐户
开户单位: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帐 号:600022319611266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平顶山市大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付聚山 王迎
联系电话:2966158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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