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廉租住房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登封楼市网
2013年06月08日11:49
来源:偃师房产管理局
摘要:根据洛阳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要求,按照由民政部门认定,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3倍的标准,公布当地低收入认定线。市廉租办在与民政部门沟通后,报经市政府同意,将我市低收入认定标准由原来的家庭人均月收入600元以下提高至家庭人均月收入900元以下。
根据洛阳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要求,按照由民政部门认定,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3倍的标准,公布当地低收入认定线。市廉租办在与民政部门沟通后,报经市政府同意,将我市低收入认定标准由原来的家庭人均月收入600元以下提高至家庭人均月收入900元以下。低收入提高后的廉租房保障标准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
1、申请对象属于偃师市城镇常住户口;
2、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900元);
3、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在17平方米以下(含17平方米);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
此规定于2013年6月1日起执行。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到市房管局二楼廉租办申请廉租住房保障,联系电话:67733009。
偃师市廉租住房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8日
——共 [1] 页——
关键字:登封楼市、登封房地产、登封房产、登封地产、登封房价、登封新楼盘、登封房地产市场行情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处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真实性,针对文章有什么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1863900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