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其他土地使用条件见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工业用地企业准入条件: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的有关要求。
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建设期和生产期间产生的噪音、粉尘、污水固体废弃物等达标排放。
工业用地中标人或竞得人凭市政府土地出让方案批准文件、土地成交确认书等资料,依法办理工业项目立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报批手续,报批手续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由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由国家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12个月内完成;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由省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9个月内完成;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由市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6个月内完成。
在规定时间完成有关报批手续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未能按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的,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另行处置拟出让土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须持当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7月19日至2011年8月22日,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7月19日至2011年8月22日,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22日17时(经由财政局查证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8月2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接受挂牌报价时间:2011年8月8日9时至2011年8月24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
联系电话: 6369661、 6686026
联 系 人: 王 莉 、 杨 勇
账户名称: 信阳市财政局
开 户 行:市建行羊山支行
账 号:41001552410050000556
开 户 行:市工行老城支行
账 号: 1718021719049034177
信阳市国土资源局 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