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12年保障性住房申请的通知
编辑:登封楼市网
2012年06月04日11:32
来源:唐河县房产管理局
摘要:即日起开始受理2012年保障性住房申请,凡在城区内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16平方米以内的本县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或在县产业集聚区企业工作满1年以上并签定长期用工合同且在城区无自有住房的务工人员,均可申请租赁或购买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符合申请保障条件的产业集聚区企业工作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根据《唐河县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唐政办[2012]47号)文件精神,我局即日起开始受理2012年保障性住房申请,凡在城区内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16平方米以内的本县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或在县产业集聚区企业工作满1年以上并签定长期用工合同且在城区无自有住房的务工人员,均可申请租赁或购买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符合申请保障条件的产业集聚区企业工作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4倍以内;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收入标准控制在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以内。
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唐河县城市低收入家庭,未能安排实物配租的,可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凡符合申请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家庭,请抓紧时间到我局办理申请手续。
特此通告
唐河县房产开发管理局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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